一·设定依据
《海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证件工作规范》第二章第三节第三十五条.
二·受理条件
无
三·办理材料
1.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 离(退)休证。
3.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六·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价方式:微信报价
联系人:高炜 联系电话:1994334449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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