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海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证件工作规范》第二章第二十一节**百零二条
二·受理条件
无
三·办理材料
1. 申请人入股企业(领办企业指具备创业能力人才作为法定代表人联合股东合资创办企业;创办企业指个人独资创办企业)相关证明;
2.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六·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价方式:微信报价
联系人:高炜 联系电话:19943344499(微信同号)
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 www.yqsq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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