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海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证件工作规范》第二章第三节第三十三条
二·受理条件
无
三·办理材料
1. .投靠方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满半年的事实
2. 《结婚证》;
3.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六·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价方式:微信报价
联系人:高炜 联系电话:19943344499(微信同号)
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 www.yqsq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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