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好评系数:
一、办理条件:
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可在本市县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
海南引进人才落户(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办理
二、审批部门
公安局
三、需要办理如下证件的材料。
引进人才落户(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意见书
4、《申请人房产证件》或《居住证明》
5、公民迁移户口审批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9943344499 (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