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出版物互联网销售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利用互联网销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主管部门:新闻出版署 批层级和部门: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营业场地产权证明
4、营业场所租赁合同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