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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4-08-29 浏览次数:151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日益增加,给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带来了巨大挑战。为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促进建筑业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现就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2、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源头减量:统筹工程策划、设计、施工等阶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

2因地制宜,系统推进:根据各地具体要求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制定计划,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

3创新驱动,精细管理: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创新,推行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实现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管控和再利用。

 

二、主要目标

根据《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到2025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具体目标为:

1、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

2、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这一目标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预期基础上提出的,旨在通过技术和管理措施,有效控制建筑垃圾排放。

 

三、主要措施

1、开展绿色策划: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在建筑垃圾减量化中的首要责任。

2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

2、实施绿色设计:

1树立全寿命期理念,统筹考虑工程全寿命期的耐久性、可持续性。

2提高设计质量,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减少渣土外运;选择适宜的结构体系,减少建筑形体不规则性;提倡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

3、推广绿色施工:

1编制专项方案,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

2做好设计深化和施工组织优化,推行数字化加工和信息化管理,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

3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推行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

4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统筹管理: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本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2、积极引导支持:

鼓励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创新,支持创新成果快速转化应用。确定建筑垃圾排放限额,对少排或零排放项目建立相应激励机制。

3、完善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标准,为减量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4、加强督促指导:

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鼓励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项目示范引领。

5、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减量化和现场再利用的基础知识,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

 

《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工作要求和具体路径,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控制建筑垃圾排放,推动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