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申报条件和材料

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申报条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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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系数: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申报条件和材料

发布日期:2024-04-23 浏览次数: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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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申报的法律依据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和经费管理,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和经费使用效率

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 


二、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申报条件

分申报单位、项目团队、其他三个基本方面。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过程中,按照申报指南和业务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须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1) 申报单位

单位是经我省认定的、有效期内的院士工作站或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

鼓励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4家,联合单位需提交相关材料;

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自筹配套经费应不低于财政补助经费,并出具承诺函。

2)项目团队

项目负责人由进站院士或院士团队核心成员担任,如负责人不是院士需需提供院士授权书;院士团队其他成员及依托单位在职研究人员可作为项目参与人。

3)其他

项目成果应用及产业化实施地点应在海南省内;项目实施需要试验或示范基地的,需要相关证件材料。

 

三、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化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书需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自筹经费来源证明页等。

2)所有需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材料,如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平台负责人和主要成员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均需盖章)。

3)材料应完整、准确、真实,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申报流程

1)了解申报条件:在申报前,需要了解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申报条件的申报条件,包括申报主体、申报范围、申报方式等。

2)准备申报材料:根据申报条件,需要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包括海南科普基地申报表、基本情况简表、项目方案等。

3)提交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指定部门或机构,入库后的项目可随时撤回或修改完善,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后,重新提交至省科技厅。

4)审核结果:进入立项评审程序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即为出库项目。项目出库后,待项目验收通过方可再次申报新的项目。

 

五、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科研专项申报常见问题

Q1、在申报时项目的限制有哪些?

A1、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同一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一年度立项不超过1项。

Q2、申请材料内容上有什么要求?

A2、需上传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自筹经费来源证明页、密级审核及保密承诺页、合作协议等,并加盖公章或签名。

Q3、申报评审时间?

A3、海南省科技厅原则上于每年8月组织项目评审立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