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与总公司不一样,但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经营的情况,成立分公司和设立子公司,如果是设立分公司的,需要到设立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那么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不是一样的?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可由企业自主申请的项目。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于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