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般纳税人申请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1.可以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以供应客户的需求。
2.可以享受免,抵税,退税。
3.可以很好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增高企业利润
4.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负及税收风险。
5.可以给购买方开具专票,用于购买方抵扣其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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