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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海南/海口/三亚代办机构-易企算会计事务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海南/海口/三亚代办机构-易企算会计事务所

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好评系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海南/海口/三亚代办机构-易企算会计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8-20 浏览次数:361

电话/微信:1994334449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海南/海口/三亚代办机构-易企算会计事务所

  
 
一、依据条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第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二、办理条件: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备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二、设立地点 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场所内机器不少于10台;每台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三、设立场所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 3.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4.有固定的网络地址; 5.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6.必须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
 

 

海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办理

 
三、审批部门
 
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办理所需材料条件: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6、经营场所建筑平面图
7、经营场所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8、消防安全合格证
9、信息网络安全意见书
10、DISP接入意向书
11、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五、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9943344499 (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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