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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海南/海口/三亚代办机构-易企算会计事务所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海南/海口/三亚代办机构-易企算会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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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系数: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海南/海口/三亚代办机构-易企算会计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8-24 浏览次数: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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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条件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第四条柔性引进的人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满足我省用人单位的合作需要; (三)具备来琼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有健全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以及特别急需紧缺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六)仍在岗工作的,能与本人全职所在工作单位就来琼开展柔性智力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第五条开展柔性引才的用人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注册地在海南行政区域内;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者运行状况良好; (三)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 (四)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报酬福利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六条用人单位在开展柔性引才工作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柔性引进的人才或者其全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包括: (一)柔性引才的方式、工作时限、工作目标和相关要求; (二)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三)人才在柔性引进期间的劳务报酬、福利待遇; (四)人才在柔性引进期间的医疗、意外伤害及其他相关方面的补充保险; (五)人才在柔性引进期间创造产生的专利成果的使用、归属和转让等事宜; (六)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办理条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关于印发《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海南省优化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办发〔2019〕104号)第八条:柔性引进的人才属于《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中高层次人才范畴,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可以填写《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参照高层次人才认定程序申请认定,经认定后颁发《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证书》,作为其享受相关优惠待遇、参与表彰奖励的重要凭证。证书有效期与持有人的柔性引才协议聘期相当。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
 

 

海南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办理

 
三、审批部门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
 
四、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办理所需材料条件:
 
1.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就业协议书》;
2. 经认定高层次人才证书;
3.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9943344499  (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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