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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初审意见

海口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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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系数:海口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初审意见

发布日期:2021-08-31 浏览次数:939

电话/微信:19943344499海口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初审意见

一、依据条件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初审意见: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989年3月1日发布,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条公布修正)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 第十五条 凡从事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应当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驯养繁殖证》方可进行。
 
二、办理条件: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初审意见:在海口市辖区内开展养殖水生野生动物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
 

海口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初审意见)办理

 海口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初审意见)办理

 
三、审批部门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四、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初审意见办理所需材料条件:
 
1.  具有合法的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来源:物种提供方经营利用许可证材料
2. 具有合法的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来源:受赠证明。
3. 具有合法的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来源:购买合同。
4. 具有合法的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来源:继承证明。
5.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法人。
6. 工商营业执照
7.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个人。
8. 居民身份证
9.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9943344499 (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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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