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设定依据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根据2018年4月3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五十五条 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造型、色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机关批准。
二、受理条件
要符合片区风貌控制规划。
三、办理材料
申请书(无格式要求)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  www.yqsqw.com
	注册公司、记账报税、证件资质办理、高端财税、税务筹划、税审报告
	为您解决各种疑难财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