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三)施工劳务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二、受理条件
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企业
三、办理材料
1. 海口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核准(核发)申报表
2. 4名以上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无需提供复印件)
4. 4名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证复
5.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价方式:微信报价
联系人:高炜 联系电话:19943344499(微信同号)
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 www.yqsq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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