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文化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
第六条: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审批,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第十三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6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受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办理材料
(一) 备案登记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章程
(四)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四、办理流程
(一)前期咨询与准备:联系代办机构;明确备案要求。
(二)提交备案资料:准备备案材料;提交材料至代办机构。
(三)代办机构服务流程:材料审核与整理;提交备案申请;跟踪备案进度;获取备案证书。
(四)后续维护与服务:备案信息变更;年度检查与监管;政策咨询与指导。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代办机构和当地政策而有所不同。在选择代办机构时,请务必谨慎选择,并与其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六、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价方式:微信报价
联系人:高炜 联系电话:19943344499(微信同号)
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 www.yqsq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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