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好评系数:
发布日期:2021-07-01 浏览次数:459
电话/微信:19943344499一、办理条件:
1、达到《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的办学基本条件。 2、达到《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2002修订稿)基本要求。 3、设置应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适应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4、符合我省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和总体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要求(通过高评委评议,纳入同期教育发展规划项目)。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
二、审批部门
省教育厅
三、需要办理如下证件的材料。
申请筹设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
1、筹设申请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可行性论证材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