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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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05 浏览次数:599
电话/微信:19943344499一、办理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4.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
二、审批部门
省药品监管局
三、需要办理如下证件的材料。
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告知承诺制)
1、书面申请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换证申请表》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2名以上药品及医疗器械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正式劳动合同,网站负责人身份证、简历及正式劳动合同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
10、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11、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