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
二、审批部门
海口市新闻出版局
三、需要办理如下证件的材料。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登记表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9943344499 (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