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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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15 浏览次数:488
电话/微信:19943344499食品生产许可(婴幼儿辅助食品:延续):公司注册、工商注册、代理记账、税务筹划、一站式服务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企业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助营养补充品)类别的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应该具备《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 3.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
二、审批部门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需要办理如下证件的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婴幼儿辅助食品:变更)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9943344499 (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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