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的设定依据: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的设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该法规定了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为了保护农作物种子的生产和质量,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管理。
具体来说,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的设定依据方面:
种子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种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种子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管理。
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种子的使用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种子使用和保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的设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该法对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监管。
办理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条件,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
具备必要的条件:申请人需要具备与包括种子仓库、设备、人员等。
符合当地的行政许可规定:申请人需要符合当地行政许可规定,包括材料的要求、受理地点等。
提交完整的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完整的申请书、证明文件等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证明真实有效:申请人需要证明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以确保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符合受理时限:申请人需要在材料,以确保申请能够及时受理。
综上所述,办理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条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必要的条件。申请人需要遵守当地行政许可规定,提交完整的材料,证明真实有效,并符合受理时限。
办理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注明企业基本情况、拟生产经营的种子类型和数量等信息。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证明企业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
企业章程:提供企业章程,证明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决策程序。
种子生产许可证:提供种子生产许可证,证明企业具备生产种子的资格。
种子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种子质量检测报告,证明企业能够保证种子质量。
人员名单:提供种子生产、加工、销售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名单,证明企业有足够能力完成种子生产经营。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证明,证明企业有合适的场所进行种子生产经营。
安全生产和环保证明材料:提供安全生产和环保证明材料,证明企业能够保证种子生产经营的安全和
9其他证明材料: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办理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可能需要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且不同地区对所需资料的要求也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单位: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申请地点:申请人应向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申请人应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内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
加工厂房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申请审查:农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发放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结果:申请人应在农业主管部门发放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本。
20个工作日
六、所需人员样板: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人员样版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且熟悉种子生产经营业务。
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关资格和经验,负责监督和管理种子质量。
检验员:检验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种子进行检验和检测。
仓库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资格和经验,负责管理种子的仓储和运输。
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负责种子销售和推广。
在办理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可能需要提交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且不同地区对所需人员的资格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办理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经营场地要求:
场地面积:申请人工繁育种子、常规种子、杂交种子、野生植物繁育科研试验场,场地面积应不小于 50 亩。
地理位置:场地应位于交通方便、排水良好的地段,并且远离污染和易燃、易爆物品。
环境条件:场地内应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空气清新、土壤肥沃,并且具备一定的防护措施,能够有效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设施场地内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包括实验室、种子仓库、运输车辆等,并且这些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能够有效地支持种子的生产经营。
此外,不同地区对经营场地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办理联系电话:19943344499(同微)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资质代办
拓展阅读: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