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已经有公司了需要执照副本原件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7、已有公司需要提供公章
8、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设立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
请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
料,经其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
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
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二)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经营场所的情况和使用权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负责人的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