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国际班轮运输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国际班轮运输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国际客货班轮运输;国际邮轮班轮运输;国际客运班轮运输;国际船舶运输;远洋货物运输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海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 批层级和部门:交通运输部
1、《国际海上运输船舶业务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相关证明
5、船舶证书及相关证明
6、客票、客船安全证书、投保旅客意外伤害责任险的证明
(2)、省内新增客船、危险品船运力许可(初审)
1、新增客船、危险品船运力申请书
2、可行性报告
3、落实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所必须的服务设施的证明文件(港口经营许可证)
4、拟建造、购买、光租、期租船舶的主要技术参数,或拟投入运营船舶的有效船舶资料
5、《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企业管理水平及安全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