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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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10 浏览次数:673
电话/微信:19943344499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放射性物品;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 审批层级和部门: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二、办理证件需要的材料。
1、托运人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资质证书或有效证明
2、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
3、道路运输委托书或合同
4、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资质证书
5、辐射监测报告
6、运输时间、运输路线
7、押运负责人、押运员身份证
8、必要的辐射监测设备、防护用品和防盗、防破坏设备装备配备情况
9、专用运输车辆行驶证
10、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11、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书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