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好评系数: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次数:606
电话/微信:19943344499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试验活动;发电厂的电力送出工程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 审批层级和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
1、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任职培训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6、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7、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的证明材料。
8、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报告以及证明材料。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合并的证明材料;
2、合并前各单位的许可证。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分立的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
3、分立前单位的许可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