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好评系数:
发布日期:2021-06-18 浏览次数:632
电话/微信:19943344499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电子出版物复制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电子出版物复制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只读光盘;CD—ROM;DVD—ROM;一次写入光盘;CD—R;DVD—R;可擦写光盘;CD—RW;DVD—RW;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非音像复制品;教学用非音像复制品;计算机用非音像复制品;教学用磁盘;已录制教学用录音带;电子出版物的复制;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的复制活动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主管部门:新闻出版署 批层级和部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1、《复制单位设立变更申请表》
2、《复制单位设立变更申请表》
(2)、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1、电子出版物制作业务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电子出版物制作专业技术人员
4、设备清单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