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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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21 浏览次数:645
电话/微信:19943344499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电影发行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电影发行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服务;国产影片发行服务;故事片发行服务;动画片发行服务;纪录片发行服务;科教片发行服务;进口影片发行服务;进口故事片发行服务;进口动画片发行服务;在电视台播出,由非电视台的单位(如文化传媒公司等)制作的节目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主管部门:国家电影局 批层级和部门:国家电影局;省级电影主管部门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省内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审批
1、申请书
2、专业人员的配备情况资料
3、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材料
(二)、省内电影发行单位变更审批
1、申请书
2、《许可证》
(三)、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四)、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
1、电影放映单位设立许可申报审批表
2、营业执照
3、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告知承诺书
4、经办人居民身份证
5、房产租赁合同
6、委托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9、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