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咨询,工作人员电话:1994334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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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21 浏览次数:529
电话/微信:19943344499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肌肉衰减综合征全营养配方食品;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营养素组件配方食品;电解质配方食品;增稠组件配方食品;流质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品;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婴儿营养补充剂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后置许可)
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审批层级和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二、办理证件需要的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承诺书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