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从事社会助学组织已经办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每年进行登记注册。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
二、审批部门
省教育厅
三、需要办理如下证件的材料。
自考助学机构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
2、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审批登记表
3、社会助学机构章程
4、申请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5、社会助学机构领导成员、教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专兼职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6、社会助学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7、自考助学拟开设专业和办学规模、教学计划等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