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需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告知承诺制后取消)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
二、审批部门
海口市新闻出版局
三、需要办理如下证件的材料。
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补办
1、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申报审批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房产证明或房产租赁合同
4、企业章程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代办机构:易企算(海南)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9943344499 (同微信)